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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在6月12日发布了《广东省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用户服务管理规范》所出台的硬性指标及便民措施
六月十二日,省广电局发布了《广东省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用户服务管理规范》, 要求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时应当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并作为对社会公开的基本承诺。
首先要求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在所制定的业务规定和可经营范围内,用户要求开通、变更或终止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时,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推诿和拒绝,不得胁迫、刁难用户;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应为用户提供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国家广电总局有关政策规定的必须转播的中央、省级电视节目和当地电视台主要节目在内的不少于55套电视节目;音频广播节目不少于10套;阳光政务、信息服务、生活指南等电视网站信息;基本电子节目指南等;同时,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程中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至少保留6套模拟信号。
其次,在有线数字电视开通、暂停及恢复方面,要求当用户提出安装申请后,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应提供业务预受理服务,无论是否受理,都应在4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对于因不具备安装条件而不能受理的用户,应说明不能受理的原因。开通时限:城区不超过4个工作日,农村不超过8个工作日。用户暂时停止收看有线数字电视时,在填写申请表、出示有效证件后,业务人员对其核实缴费信息,办理业务暂停。用户恢复收视服务时,在填写申请表、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后,业务人员应及时受理。业务恢复时限为:城区不超过4个工作日,农村不超过8个工作日。
第三,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为用户提供的机顶盒,由该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负责联系厂家按机顶盒售后服务有关约定进行故障维修,故障维修超过3天时限的,应向用户免费提供借用相应的正常备机服务。
第四,在投诉处理方面, 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应为用户提供多种投诉、建议渠道,如:电话投诉、来信来函投诉、服务网点投诉或网上投诉等;用户投诉可分为针对有线数字电视故障、中断、停播等问题处理不及时,及针对营业厅营业、呼叫中心、维修等服务部门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系统接通率必须大于等于90%,数字电视用户故障及时处理成功率必须大于等于98%;针对用户的投诉,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对用户反映的相关问题予以响应,答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并在最短时间内尽快对用户所投诉的问题进行解决。
第五,在用户回访方面,鼓励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建立用户回访机制,其服务质量指标由用户回访及时率及回访接触率组成;对用户投诉必须100%回访。对投诉用户的回访应在一周内完成,及时率应大于等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