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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广播影视系统2008-2009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和考核2006-2007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2009年12月18日 17:08:09来源:广东广播影视网 [ 字体:大 中 小]

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各地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广电局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评选2008年度、考核2007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及评选青年文明号活动十五周年各奖项的通知》(团粤办发〔2009〕78号)的精神,省广电局和团省委决定,开展评选2008—2009年度全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和考核2006—2007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2008—2009年度全省青年文明号

(一)评选范围。

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地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1 年以上的青年集体。

(二)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粤广局发〔2006〕3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且申报集体负责人原则上需曾参加省级或以上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并能出具证书及相关证明。

(三)评选名额。

各地级市以上文广新局与所在市团委在已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中,可推荐1个地级市以上局、台单位的候选青年集体,1个县级局、台单位或乡镇站的候选青年集体;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可推荐2—3个;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可推荐1个;省广电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可推荐1个青年集体。各市和各有关单位推荐名单上报后,由省广电局和团省委共同审核。

(四)申报材料。

1、《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

2、3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获得各种荣誉、奖励、锦旗、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二、评选2008—2009年度全省广电系统青年岗位能手

(一)评选范围。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职业技能、较高的创新素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已获得地级市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干部职工。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制片公司、省广电局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人选由各单位直接向省级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二)评选条件。

根据《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粤广局发〔2006〕3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名额。

各地市以上广电局与所在市团委在已评选的岗位能手中,可推荐1名地级市以上局、台单位的候选人,1名县级局、台单位或乡镇站的候选人;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可推荐2—3名候选人;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可推荐1名候选人;省广电局可推荐2 名候选人。

(四)申报材料。

1、《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2);

2、3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获得各种荣誉、奖励等证书的复印件;

4 、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三、考核2006—2007年度省广播影视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

凡是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团省委联合命名的省广电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都要统一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要按照《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粤广局发〔2009〕338号)进行。符合条件的,填写《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复核表》(附件3),并附1000字左右青年文明号年度工作总结。不符合自然条件或机构取消的,按有关程序取消称号,并将名单和取消称号原因等有关情况上报省广电系统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2008—2009 年度及复核2006—2007年度省广播影视系统广东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需于2009年12月25日前,将所需提交材料(一式三份)上报至省广电系统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登陆广东青年文明号网站(http://qnwm.gdcyl.org)注册并上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报2008—2009 年度省广电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的个人,需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上报至省广电系统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广电局党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以上文广新局、团委接到本通知后,要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组织评选和考核认定工作。要将所在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和县级广播电视局、台纳入到评选和考核认定的范围内,统一由各市级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报推荐。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和珠江电影制片公司直接报送省广电系统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申报全省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要按照全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关于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相关要求,自申报之日起,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各单位应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应提交的材料报省广电系统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广电局团委),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四)有关我省广播影视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的评选资料可在广东广播影视网(www.rftgd.gov.cn)、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网站(http://www.gdcyl.org/qgb)、广东青年文明号网站(http://qnwm.gdcyl.org)上查阅下载。

联系人:省广电局党委办:霍小夏,020-61292302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卢拓妍,020-87195625

 

附件:1、2008-2009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2008-2009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3、2006-2007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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