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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广播影视人事人才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电台、广州电视台,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各地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地级市广播电视台: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填报2010年度广播影视系统人事人才统计报表的通知》(人办字〔2010〕3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0年广播影视系统人事人才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系统
2010年统计使用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统计网站(http://gd.crm.cn/GDHR/login.jsp )网上直报系统,沿用2009年度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我局在广东广播影视网(www.rftgd.gov.cn )->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才建设一栏提供《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广电统计表样》和网报操作及报表填写指导幻灯片等资料,请及时下载。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各级广电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广播影视系统人事人才统计的组织、部署和执行工作。各单位要选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熟悉人事工作的同志从事统计工作。
(二)填报规范,数据准确。必须按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的填报要求和统计范围填报,要认真核对原始登记材料,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注意审核表内数字是否齐全,表内表间的数字关系、逻辑关系是否正确等。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及表中所反映的统计数字的异常变化等情况,要注明原因。
(三)签章齐备,上报及时。报送的统计表要经单位领导审核并签名、加盖公章。作为每年必须完成的常规性工作,广播影视人事人才统计工作量较大,要求较高。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克服困难,及时上报数据。
三、材料报送
(一)填报统计经办人信息。为加强沟通,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省级汇总单位及各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本行政区域所有单位统计经办人名单,填写《广电人事人才统计经办人信息表》(附表一)于2010年12月17日前传真报送至省广电局人事处。传真电话:(020)61292526。
(二)核对单位信息。省级汇总单位及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计人员务必尽快登录统计网站,仔细核对本行政区域所有单位信息,包括名称、单位性质等内容,填写《单位信息核对表》(附表三),于2010年12月17日前传真至省广电局人事处。
(三)报送统计数据。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深圳市广播电视局及各地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汇总机构,务必于2011年1月15日前在总局统计网站提交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并报送经单位领导签名及加盖公章的汇总统计表一份,以及不少于800字的年度统计分析报告一份。
纸质报表和年度统计分析报告请寄至: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处;邮编:510066。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电子版发至:littlechenqw@yahoo.com.cn。
联系人:陈秋文
电话:(020)61292504 传真:(020)61292526
附表一:《广电人事人才统计经办人信息表》
附表二:《单位登陆账号》详见文件通知
附表三:《单位信息核对表》
附表四:《各统计单位任务分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